常開式防火門系統主要由防火門、閉門器(電動閉門器)、防火門監控器、電磁釋放器等組成。平時由防火門監控器輸出24VDC或12VDC工作電壓給防火門電磁釋放器,使電磁釋放器吸合防火門門頁定位,將門保持常開狀態;遇火警時防火門監控器接收來自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的信號后,使電磁釋放器失電釋放門體,防火門門扇在閉門器作用下順序關閉,關閉信號反饋給防火門控制器。
常開式防火門主要用于解決閉式防火門經常被人為打開從而失去防煙和防火分隔作用的問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對兩處場所(防火分區之間用于疏散的防火門和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內護理單元設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明確提出了應采用常開式防火門,對建筑內經常有人通行處的防火門提出了宜為常開式防火門。但是經常有人通行處并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標準,在實際操作中不容易準確把
握。建議以下場所的防火門采用常開式防火門。
(1)疏散走道、前室(合用前室)、防煙(封閉)樓梯間的防火門。
(2)用作地下商店 20000m2防火分隔的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的防火門。
常開式防火門的應用中常常會碰到一個問題,就是一幢建筑根據規范規定無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那么該建筑中的常開式防火門應當如何設置?根據監督檢查工作實際,筆者推薦該類建筑的常開式防火門系統由防火門、閉門器(電動閉門器)、電磁釋放器和設在防火門兩側的火災探測器組成,每個防火門自成一體,由設在防火門兩側的火災探測器探測直接聯鎖關閉防火門,防火門關閉信號無需向外反饋。結合現在的網絡視頻監控的普及性,也可以通過視頻監控中心查看防火門的動作情況。
常開防火門常見問題:
系統未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系統不能發出啟動指令!
1、火災探測器確認火災后,需要通過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向防火門控制器發出啟動指令,自動控制必須是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處于“自動”狀態才有效,但實際應用中,受誤報和系統故障等因素影響,聯動控制器基本設置在“手動”狀態,無法向防火門控制器發出啟動指令,這是目前最常見的問題。
2、受探測區域限制,無法滿足“兩個獨立的報警觸發裝置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組合“條件。
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4.6.1:防火門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由常開防火門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通常情況下,每個房間是一個獨立的探測區域,實際應用中,很多房間只有一個探測器,很難滿足兩個獨立的報警觸發裝置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組合功能,無法及時確認火災信號。
解決方案:可在常開防火門附近設置不少于2個的火災探測器,確保不受探測區域的影響。